公开案例:加州 PDC Capital 系列 EB-5 发售——SEC v. Emilio Francisco

整理 SEC 2016 年对加州律师 Emilio Francisco 及 PDC Capital Group 的起诉、2017 年初法院的资产冻结与临时接管令、2018 年同意判决与 SEC 对其出庭资格的中止,以及对托管律师与合伙人的关联执法记录。

SEC接管公开案例加州托管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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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案例里,募资方、项目方、托管律师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。SEC 的文件集中指向一件事:投资人被告知”50 万美元全部用于指定项目”,而资金实际在项目之间流动并被部分挪用。联合会按 SEC 与法院文件整理如下。

案件概况

2016 年 12 月 27 日,SEC 在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加州律师 Emilio Francisco、其营销公司 PDC Capital Group, LLC 及其控制的另外 20 家企业,案号 8:16-cv-02257-CJC-DFM。SEC 起诉称:Francisco 通过 PDC Capital 向中国投资人募集约 7,200 万美元,用于 Caffe Primo 连锁餐厅、辅助生活设施(assisted living)以及一处环保农业与清洁用品生产设施的改造等 EB-5 项目;被告把一个项目的投资款转用于另一个项目,并至少挪用 960 万美元用于 Francisco 自己的企业与奢侈生活,包括购买游艇;Francisco 明知这样做违反联邦规定并可能危及投资人的签证。SEC 指控被告违反《证券法》第 17(a) 条、《证券交易法》第 10(b) 条与规则 10b-5,并请求紧急资产冻结和对涉案企业指定接管人。

时间线

日期事件来源
2013-01 至 2016-09SEC 经修订起诉书认定的行为期间SEC 34-84483
2016-12-27SEC 起诉,请求资产冻结与接管SEC LR 23712
2017-01-05法官 Cormac J. Carney 签发临时限制令:冻结资产、禁止销毁文件、任命 Thomas Seaman 为 PDC Capital Group 等实体的临时接管人,并定于 1 月 23 日听证是否发出初步禁令及任命永久接管人法院 Doc. 17
2017-05-04SEC 提交第一次修订起诉书SEC 34-84483
2018-09-27SEC 另案起诉 Francisco 的合伙人 Robert A. Ferrante 与托管律师 Marilyn R. ThomassenSEC LR 24336
2018-10-05法院依同意对 Francisco 作出永久禁令与金钱判决SEC 34-84483
2018-10-24SEC 中止 Francisco 以律师身份在 SEC 出庭或执业的资格SEC 34-84483

关于同意判决的日期:SEC 的 102(e) 命令写为 2018 年 10 月 5 日,SEC 举报人奖励通知所列”合格判决日期”为 2018 年 10 月 4 日;我们以命令正文为准并同时注明。

法院命令与判决

临时限制令(2017 年 1 月 5 日)。 法院认定 SEC 的申请”大部分成立”,命令:冻结 Francisco、PDC Capital Group、Caffe Primo International, Inc. 及各 SAL 辅助生活有限合伙、Summerplace 有限合伙、Caffe Primo Management 各有限合伙的资产;禁止销毁文件;任命 Thomas Seaman 为上述实体(Francisco 个人除外)的临时接管人,赋予其对资金、资产、账户、账簿的全部权力。永久接管人的任命与初步禁令的后续情况,我们未从一手文件核实,故不作陈述。

同意判决(2018 年 10 月 5 日)。 据 SEC 行政命令对法院记录的引述:法院依 Francisco 的同意,永久禁止其违反《证券交易法》第 10(b) 条、规则 10b-5 和《证券法》第 17(a) 条,并发出基于行为的禁令;判令其返还非法所得 1,826,976.52 美元及判决前利息 116,866.83 美元,支付民事罚款 369,354 美元。

SEC 行政命令(2018 年 10 月 24 日)。 Francisco 在未承认或否认调查结论(但承认 SEC 管辖权及法院判决事实)的情况下提交和解要约,SEC 依规则 102(e)(3)(i) 中止其以律师身份在 SEC 出庭或执业的资格。命令概述的修订起诉书指控是:Francisco 与 PDC Capital 在 19 个 EB-5 发售中欺骗至少 131 名投资人、金额至少 950 万美元;发售以每份 50 万美元出资加 45,000 至 55,000 美元行政费的有限合伙份额形式进行;被告明确表示投资人的全部 50 万美元出资将用于开发指定项目,只有行政费可用于支付合伙的开支;实际上被告挪用至少 950 万美元出资用于支持其业务、支付营销费用和维持奢侈生活,并在不同项目间混同资金。

关联案件:合伙人与托管律师

2018 年 9 月 27 日,SEC 在同一法院起诉 Robert A. Ferrante 与 Marilyn R. Thomassen,案号 18-cv-01758-DOC。SEC 起诉称:Ferrante 是 Francisco 经营 PDC Capital 的合伙人,二人把 1,920 万美元投资款转入 PDC Capital,并至少挪用 950 万美元,其中超过 90 万美元用于 Ferrante 的个人开支;Thomassen 是 Francisco 此前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担任全部 19 个发售的托管代理人,与对投资人的陈述相反,她允许至少 1,920 万美元托管资金转入 PDC 控制的账户。Thomassen 在未承认或否认指控的情况下同意永久禁令、禁止参与 EB-5 发售及发行或销售任何证券,并支付 187,767 美元罚款,待法院批准;SEC 对 Ferrante 请求返还非法所得、利息、罚款和永久禁令。Ferrante 案的最终结果我们未从一手文件核实。

对投资人的影响

  • 资金。 受接管实体的资产由接管人控制;接管人向投资人的分配情况,我们未找到一手文件,故不作陈述。
  • 移民身份。 SEC 起诉称被告明知挪用资金可能危及投资人签证;投资人 I-526 与 I-829 的实际结果,公开文件未记载。
  • 托管的意义。 本案 SEC 指控的核心之一是托管代理人本身与募资方有关联,使”资金在托管账户中直至满足条件”的陈述失去保障。
  • 刑事程序。 我们在司法部网站未检索到针对 Francisco 的刑事案件记录,故不作陈述。

这个案例给投资人的启示

  1. 托管代理人是谁、与谁有关系,是投资前必须问清的问题。 托管律师与募资方是前合伙人,这一点在本案 SEC 文件中被单独列为指控。
  2. “全部出资用于指定项目”的陈述要有可核查的机制支撑:第三方基金管理人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、按进度放款的条件。
  3. 同一募资方多个项目,资金混同的风险更高。
  4. 接管不等于拿回钱。 投资人应主动跟踪法院文件,并就自身申请的影响咨询持牌移民律师。

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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